落實學位授予法第17條遏止學位授予舞弊情事規定
一、依教育部108年5月13日臺教高通字第108006502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配合宣導如下:
(一)加強學生學術倫理觀念:透過各種管道向學生宣導正確學術倫理觀念,並告知論文代寫可能衍生的法律責任。
(二)教師課責機制:學生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時,指導教授應負監督不週之責任,爰請提醒教師正視研究生的學習狀況及論文品質,落實學術自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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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教育部108年5月13日臺教高通字第108006502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配合宣導如下:
(一)加強學生學術倫理觀念:透過各種管道向學生宣導正確學術倫理觀念,並告知論文代寫可能衍生的法律責任。
(二)教師課責機制:學生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時,指導教授應負監督不週之責任,爰請提醒教師正視研究生的學習狀況及論文品質,落實學術自律。